各會員單位:
中國廣告協會第六屆第一次常務理事會于2016年7月5日以通訊會議方式召開。現將會議決議印發,請閱知。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國廣告協會分支機構管理辦法
2.中國廣告協會外賓接待經費管理暫行辦法
中國廣告協會
2016年9月21日
抄送:中國廣告協會各分支機構
附件1
中國廣告協會分支機構管理辦法
(2016年7月5日中國廣告協會第六屆常務理事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更好地履行中國廣告協會“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職能,充分發揮中國廣告協會分支機構的作用,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及民政部相關規定、《中國廣告協會章程》,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分支機構是中國廣告協會的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資格,在中國廣告協會授權范圍內開展活動。
第三條 分支機構下不得再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不得另行制訂章程。
第四條 分支機構可以稱為分會、委員會。分支機構的名稱前應當冠以“中國廣告協會”,開展活動時應當使用全稱(即中國廣告協會**委員會、中國廣告協會**分會),英文譯名應當與中文名稱一致。
第五條 分支機構由中國廣告協會秘書處統一管理,會員部具體負責分支機構的日常管理。凡涉及可能產生法律責任的事項,分支機構不得擅自處理,須報中國廣告協會秘書處。分支機構組織活動(含外事活動)及合作事項、發文事項、對外宣傳等須報中國廣告協會秘書處批準。
第二章 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與注銷
第六條 中國廣告協會為便于開展會員活動,根據不同的行業和專業領域內會員的數量與專業特點,設立分支機構(分會或專業委員會)。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與終止,應當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研究通過。
第七條 中國廣告協會設立的分支機構,必須具備規范的名稱,固定的住所,符合《中國廣告協會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本專業領域內的中國廣告協會會員達到一定數量,對廣告行業的發展具有促進作用。
第八條 分支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有關規定予以改組、變更、撤銷:
(一)由于分立、合并、自行解散等原因需要撤銷的。
(二)未經協會秘書處批準,擅自開展活動的。
(三)分支機構開展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
(四)長期不開展活動的。
(五)不能完成中國廣告協會交辦任務的。
(六)因其他情形,由中國廣告協會秘書處提出改組、變更、撤銷的。
第三章 分支機構的管理
第九條 分支機構的職責
(一)根據《中國廣告協會章程》和《中國廣告行業自律規則》的規定,結合本專業領域的特點,制定工作規章和自律措施,規范會員行為,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二)圍繞中國廣告協會的中心任務和重點項目開展工作。
(三)按照《中國廣告協會章程》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在本專業領域內開展活動。
(四)及時向中國廣告協會秘書處反映本專業領域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提供本專業領域廣告經營情況及有關信息。
(五)積極推薦、發展中國廣告協會會員。
(六)認真做好中國廣告協會交辦的工作。
第十條 分支機構的組織機構
(一)分支機構設立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常務委員若干人組成。分支機構的工作由常務委員會主任主持,秘書處負責日常事務。分支機構常務委員會每屆3-4年。分支機構秘書長以上負責人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常委會表決通過,并報中國廣告協會批準。
(二)分支機構主任人選,由中國廣告協會秘書長在協商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提名,經常務委員會選舉產生,主任所在單位必須是中國廣告協會常務理事以上單位;副主任人選,由常務委員會提名并報中國廣告協會批準,經常務委員會選舉產生。新一屆常務委員會委員由本屆常務委員會(或籌委會)提名候選人,報中國廣告協會審批后,由本專業領域會員選舉產生。
(三)分支機構秘書長人選,原則上由中國廣告協會工作人員擔任。如因工作需要由中國廣告協會以外人員擔任的,由中國廣告協會秘書長與分支機構主任協商確定。
(四)分支機構開展的活動,包括年會、論壇、專題會議、培訓、展覽、涉外活動等須事先書面報告中國廣告協會秘書處同意后方可舉行。分支機構需要向政府有關部門或團體聯系相關事宜,須經中國廣告協會秘書處同意后報送。
(五)分支機構負責人違反國家有關法規、《中國廣告協會章程》及相關制度,或違反本辦法的有關規定,損害協會名譽和行業利益,由中國廣告協會秘書處研究決定罷免等事項。
第十一條 分支機構的工作制度
(一)遵守審批程序
1.每年一月底前,提交本年度工作計劃和年度財務預算。
2.七月底前提交上半年工作總結,次年一月底前提交上年度工作總結。
3.活動結束后,二周內上報活動總結。
4.分支機構主辦的會議,應及時整理、歸檔會議文件,并在會后一個月內報送會員部(書面文檔和電子文檔各一份)。文件包括:會議通知;會議文件或論文集;代表名冊;會議紀要、總結報告、綜合簡報等;會議決議、專家建議;重要的照片媒體資料;經費執行狀況等。
(二)遵守例會制度
分支機構負責人應參加由中國廣告協會定期召開的分支機構工作會議,通報情況,研究工作,提出議案。工作會議主要內容是:
1.學習國家有關文件及相關廣告業務和涉及分支機構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政策。
2.研究落實中國廣告協會及各分支機構的重要工作計劃及組織實施方案。
3.分析研究行業發展情況,交流各分支機構工作情況和有關信息,協調各分支機構之間的工作和業務關系。
4.其他有關事項。
工作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可以增減或另行安排。
第四章 分支機構的印章管理
第十二條 各分支機構印章由會員部統一管理。
第十三條 按民政部規定,分支機構印章供內部業務流轉使用。
第十四條 使用分支機構印章,須填寫《中國廣告協會分支機構用印申請單》,分支機構主任(或主持分支機構日常工作的副主任、秘書長)簽署意見并簽名,向中國廣告協會秘書處報批。禁止在空白的紙張、證件、獎狀、協議、便條等加蓋印章。
第五章 分支機構的財務管理
第十五條 分支機構不得開設銀行賬戶。
第十六條 分支機構的全部收支必須納入中國廣告協會財務統一核算、管理,不得進入其他單位、組織或個人賬戶。
第十七條 分支機構經中國廣告協會授權可以代表中國廣告協會接受捐贈,捐贈收入應當繳入中國廣告協會對應賬戶統一核算。分支機構不得自行接受捐贈,不得截留捐贈收入。
第十八條 分支機構可以在中國廣告協會授權范圍內依據《中國廣告協會會員管理辦法》代表協會收取會費,其收取的會費屬于中國廣告協會所有,應當繳入中國廣告協會對應賬戶統一核算。
分支機構不得單獨制定會費標準,不得截留會費收入。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廣告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16年7月5日起實施,原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附件2
中國廣告協會外賓接待經費管理暫行辦法
(2016年7月5日中國廣告協會第六屆常務理事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外賓接待工作,加強外賓接待經費管理,強化預算監督,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外賓接待經費管理辦法》的精神,結合本行業和本單位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中國廣告協會接待國外、境外來賓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外賓接待工作應當堅持服務外交、友好對等、務實節儉的原則。
第四條 邀請外賓來訪應當按照有關外事管理規定,嚴格執行計劃審批規定。未經批準或授權,不得對外發出正式邀請或作出承諾。接待計劃應當明確外賓團組中由我方接待的人數、天數,費用開支范圍以及資金來源、列支渠道、預算等。
第二章 預算管理
第五條 外賓接待費應納入單位預算。應當加強外賓接待費預算管理,控制預算規模,在核定的年度外賓接待費預算內安排外賓接待活動,不得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外賓接待。
第六條 對應邀來訪的外賓,應當根據互惠對等原則或外事交流協議等,區分為全部接待、部分接待和外賓自理。
無互惠對等原則及外事交流協議的,接待天數不得超過5天(含抵、離境當天),接待人數不得超過8人,超出規定天數和人數的,一律由外賓自理。
第七條 應當從嚴從緊控制外賓接待經費,嚴格執行接待費開支標準,不得擅自突破。
第八條 外賓接待費的報銷支付應嚴格按照公務卡管理的有關制度執行,采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第三章 開支范圍及標準
第九條 外賓接待經費開支范圍主要包括:住宿費、日常伙食費、宴請費、交通費、贈禮等。
外賓接待經費原則上不得列支外賓來華國際旅費。
第十條 住宿費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安排外賓住宿應當注重安全舒適,不追求奢華。我方付費的外賓代表團原則上可安排在五星級或四星級賓館。
(二)外賓住房標準:行業組織、大型公司負責人及以上人員可安排套間,其他人員安排單間或標準間。
(三)可結合實際情況與符合條件的賓館簽訂長期合作協議,爭取優惠價格。
第十一條 日常伙食費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外賓日常伙食接待應當注意節儉,嚴格根據伙食費標準選擇菜品,提倡采用自助餐等形式。
(二)外賓日常伙食費(含酒水、飲料)標準:每人每天500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300元。
第十二條 宴請費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宴請外賓嚴禁講排場,不上高檔菜肴和酒水,杜絕奢侈浪費。除宴會外,提倡采用冷餐會、酒會、茶會等多種宴請形式。
(二)外賓宴請費(含酒水、飲料)標準:協會領導(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出面舉辦的宴請,每人每次500元;其他人員出面舉辦的宴請,每人每次400元。冷餐、酒會、茶會分別為每人每次300元、200元、150元。
(三)外賓來訪期間,宴請不得超過4次,包含赴地方訪問時,由地方接待單位或有關單位聯合安排的2次宴請。
第十三條 交通費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外賓用車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安排,除少數重要外賓乘坐小轎車外,其他外賓可視人數多少安排小轎車、中巴士或大巴士。在符合禮賓要求的前提下,外賓出行應當集中乘車,減少隨行車輛。
(二)接待外賓確需租用車輛的,應當與資質合格、運營規范的汽車租賃公司簽訂租賃合同。
(三)外賓赴地方訪問時,應當按級別乘坐相應等級標準交通工具,行業組織、大型公司負責人及以上外賓可提供飛機頭等艙、輪船一等艙和火車軟席(含高鐵/動車商務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座、火車高級軟臥),其他人員可提供飛機經濟艙、輪船二等艙和火車軟席(含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座、火車軟臥)。
確因工作需要并經協會領導批準,外方主賓的重要隨行人員可隨主賓乘坐相應艙位,原則上按隨行不超過主人來安排。
外賓途中伙食費按日常伙食費標準執行。
第十四條 對外贈禮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對外贈禮應當節約從簡,實物禮品應當盡量選擇具有中國特色的紀念品、傳統手工藝品和實用物品,樸素大方,不求奢華。
(二)贈禮對象僅為外方團長夫婦,必要時可包括主要陪同人員,原則上贈禮1次。如外方先贈禮,可按對等原則回禮。
(三)對外贈禮以贈禮方或受禮方級別較高一方的級別確定贈禮標準。贈禮方或受禮方為組織、公司負責人,每人次禮品不得超過500元;其他人員,每人次禮品不得超過300元。
(四)對訪問我國的著名友好人士、社會名流、專家學者,確有必要贈禮的,按照組織、公司負責人標準執行。
第十五條 外賓來訪期間的郵電通訊、洗衣、理發等費用,均由外賓自理。
第四章 陪同人員及經費管理
第十六條 我方陪同人員數量,應當根據禮賓要求,從嚴掌握。
第十七條 接待國外和境外來賓的宴請,外賓5人(含)以內的,中方陪同人數原則上不超過5人安排;外賓超過5人的,超過部分中外人數原則上在1:2以內安排。
第十八條 陪同外賓赴地方訪問期間,陪同人員的伙食費、住宿費、交通費等開支標準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國內差旅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并由所在單位分別負擔。確需與外賓同餐、同住、同行的,經協會領導批準,可按對應的外賓接待標準實報實銷。
第十九條 接待工作人員在接待活動期間,確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用餐的,經接待單位領導批準,可以領取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次50元。
第五章 支出責任
第二十條 外賓接待原則上由邀請單位負擔經費。中廣協邀請的外賓團組經費支出由中廣協負擔。其他單位邀請的外賓團組經費支出由其他單位負擔。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 除涉密內容和事項外,外賓接待經費的
預決算應當及時公開,接受監督。
第二十二條 接受外事、審計等部門對外賓接待管理和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包括接待計劃、經費預算、開支報銷憑證等在內的相關資料,主動配合接受檢查,并認真落實檢查意見。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整改,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一)擅自提高接待開支標準的;
(二)計劃未經批準接待外賓的;
(三)違規擴大外賓接待開支范圍,或報銷與接待無關的費用的;
(四)虛報外賓接待級別、人數、天數,套取接待經費的;
(五)使用虛假發票報銷接待費用的;
(六)其他違反本辦法的行為。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暫行辦法中廣協各直屬單位參照執行。
第二十五條 在華舉辦國際會議涉及的外賓接待費用管理按照在華舉辦國際會議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秘書長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6年7月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