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上有關中國“艾菲獎”項目的一些不實傳言,中國廣告協會現澄清如下:
一、中國廣告協會是中國“艾菲獎”項目的主辦方。大中華區艾菲獎推廣委員會并非獨立法人,而是中國廣告協會批準設立的組織機構。中國廣告協會當然有權使用大中華區艾菲獎推廣委員會的名義。
二、中國廣告協會與中國“艾菲獎”項目原承辦單位北京卓越形象廣告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卓越形象”)的合作協議將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中國廣告協會已告知卓越形象到期不再續約。中國廣告協會有權根據行業發展需要選擇規范的、專業的合作伙伴,凈化中國“艾菲獎”項目的品質,提升中國“艾菲獎”項目的水準。
三、中國廣告協會每年自覺接受嚴格的審計監督,保證中國“艾菲獎”項目在內的所有工作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
四、中國廣告協會一直以來都依法加強對中國“艾菲獎”項目的監督和管理,對于各種背信棄義、違反商業道德的行為均將予以嚴肅處理。
中國“艾菲獎”是中國廣告業界具有廣泛影響力和高度權威性的獎項,凝聚了千萬中國廣告人的辛勞和期盼,中國廣告協會決不允許任何玷污或者貶損中國廣告協會和中國“艾菲獎”項目的言行。今后,中國廣告協會將繼續做好中國“艾菲獎”項目的指導和監督工作,并熱忱歡迎社會大眾關于改進和完善中國“艾菲獎”項目的意見和建議。
中國廣告協會
2015年12月11日